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委托办学合作机构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5〕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委托办学合作机构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日期 备注
1 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委托办学合作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遴选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委托办学合作机构共计3家,主要合作内容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的招生管理服务,包括招生宣传与推广、生源组织与初审、协助培养与管理等。;主要功能或目标:学校和合作机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条款,确保教学规范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维护办学声誉。;需满足的要求:合作办学机构需满足: 1.负责组织合格生源。按照学校提供的招生简章,在其所授权的区域开展招生宣传,本着安全有序的原则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和推广,负责申请人员的资格初审。合作办学机构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独自招生,不得代表学校做出任何承诺,不得将生源转包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招生。 2.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协助其开展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加强教学平台管理,按照学校要求落实教学场地和必要的教学设施,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3.负责学员的日常学习管理及人身、财产安全,及学员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实时掌握学员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解决学员合理诉求,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确保安全稳定。 4.协助学校按照一生一档要求建立学员学习档案,与学员签订同等学力申硕知情承诺书,告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政策规定和条件要求、收费标准,明确学员的权利义务,不得含糊其词、弄虚作假,知情承诺书需报学校审核、备案。 5.协助学校安排好学员的课程考试、学位外语考试、全国统考及论文答辩等工作。 6.协助学校开展同等学力项目的教学工作(采用线下集中面授+线上视频教学的方式进行)。每年度组织一次线下集中面授(时间为6-12月份)授课时间为 天左右(甲乙双方协商而定),授课教师的所有费用(课时费、差旅费等)由合作办学机构承担:线上视频教学使用第三方学习平台开展相关教学活。 7.负责研究生课程面授及论文答辩期间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0 2025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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