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新建建筑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发布日期:2026-09-24   浏览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5〕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陕西中医药大学新建建筑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1
采购项目名称 陕西中医药大学新建建筑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内容:科技创新大楼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陕西中医药博物馆主体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科技创新大楼财务决算审计、陕西中医药博物馆主体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需满足的要求:审计服务要求 1. 条件要求 本项目限定陕西省省级单位2025年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参与,且供应商团队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二)审计服务要求 1. 条件要求 本项目限定陕西省省级单位2025年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参与,且供应商团队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在近3年从事过大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且本单位社保缴纳至今满6个月的注册会计师,团队须配备熟悉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人员,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7人(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4人、初级职称不少于1人)。 2. 时间要求(所有标段适用) 中标人在接到对应标段项目资料后30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审计地点在陕西省咸阳市,审计方式为就地审计。 3. 工作要求(所有标段适用) 实行审计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全责的制度,审计组成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现场到位率要求不少于90%。在审计期间,学校审计处将对审计组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审计报告应确保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审计组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证据充分、审计结论准确。 (2)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3)审计组应建立完善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4)审计组应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5)审计组应妥善保管审计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审计信息。 (6)审计组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7)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组应将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移交委托方。。
预算金额
(万元)
21.96
预计采购日期 2026年10月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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