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 15、17 号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中医药大学15、17号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26〕20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5.00%、自筹资金15.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西北侧地块中部,北侧为在建14号学生宿舍楼,南侧为空地。
2.2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792.11平方米(约8.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5、17号学生宿舍楼、附属用房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网、景观等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21142.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37.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4.89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1296883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3774200元)。
2.4 计划工期:51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15、17号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6104003516xqt8fwmp9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主要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备案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范围为准。
2.7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
3.4.2申请人信誉要求:
3.4.2.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如投标人为外省进陕企业,还须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3.4.2.3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及该网站相关查询截图为准;
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该网站相关查询截图为准;
3.4.2.4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自然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相关查询截图为准;
3.4.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其他要求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具体要求为准。
3.4.2.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6-05-28 00:00起至2026-06-02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经理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经理、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8.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 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8.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要求。
8.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8.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7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29-88661298。
8.8 监督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本项目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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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陕西中医药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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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大厦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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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雯昱 |
联系人: |
王昭、姚瑶、刘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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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9-38185083 |
电话: |
029-89569197、18740707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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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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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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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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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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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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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2990572451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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